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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分四个区域实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这四个同城通办区域为:市区同城、武进区同城、金坛同城、溧阳同城,纳税人在自己所在同城区域内的任一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自2009年8月17日起,我市正式开展同城通办业务。
本操作指南主要是针对常州市区纳税人在市区同城通办涉税业务而编写,本操作指南适用对象为常州市区纳税人。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2、问: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范围的常规涉税事项的有哪些?
3、问:以上六大类事项中,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4、问: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6、问:目前办理“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包括哪些?
7、问:“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第二章  纳税申报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2、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带哪些资料?
3、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4、问: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5、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6、问:申报表填报的数据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7、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8、问:纳税人发现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9、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第三章  认证报税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报税?
2、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3、问: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4、问: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5、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第四章  发票购销
1、问: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如何办理?
2、问:“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3、问: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4、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5、问: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6、问: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7、问:个体工商户领购、验旧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8、问:如何办理退票?
第五章  代开发票
1、问: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哪些资料?是否需要审批?
2、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
3、问: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代开普通发票?
4、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当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5、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隔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第一章  概  述

1、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同城通办”是指常州市国税局辖区内(不包括武进、金坛、溧阳)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市国税局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现“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而是可以就近选择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办理。
2、问: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范围的常规涉税事项的有哪些?
答: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七大类事项作为“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即:
(1)税务登记
目前税务开业、变更登记均通过各行政审批中心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市区有三个行政审批中心,分别是市行政审批中心、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戚区行政审批中心,同城通办业务开通后,市区三个行政审批中心将不分区域对全市税务开业、变更登记实行通办。
(2)纳税申报
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双定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季度)、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上门正常申报。但不包括:补充申报、查补申报、延期申报、逾期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纳税人注销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征税款申报、欠税清理等事项。
(3)发票认证
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货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以及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等事项。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认证、认证后失控发票的管理等事项。
(4)防伪税控报税
包括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正常报税、解锁等事项。不包括:存根联补录、逾期报税、注销报税、报税的催报、纳税人被盗丢失空白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走逃企业失控发票的管理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出具等事项。
(5)自助认证报税
目前,高新区国税局和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有自助报税认证一体机,各纳税人可通过自助报税认证一体机自行进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结果清单打印、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正常报税。
(6)发票交旧验旧和领购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交旧验旧和领购业务。不包括个体“双定户”、委托代征单位、废旧回收企业发票的验旧领购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自印衔头发票的验旧供新。
(7)发票代开
普通发票代开(除个体双定户及免税农产品代开发票外)和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问:以上六大类事项中,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答:(1)一般纳税人逾期报税等非常规报税业务;
(2)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出口退(免)税申报;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
(3)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5)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手续;
(6)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
(7)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8)个体双定户的发票领购销号;废旧回收企业的发票领购销号;委托代征单位领购发票;
(9)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和申请定印衔头发票企业的验旧供新;
(10)各税种的逾期申报以及处罚;
(11)发票领购薄的初次申领;
(12)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
4、问: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均可办理。
6、问:目前办理“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包括哪些?
答: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广化街7?D9号广丰大厦)、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钟楼区星港路88号-1钟楼区人民政府内东大楼)、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戚墅堰区东方东路168号戚墅堰区行政中心)、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新北区天安工业村D座)、高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春江镇魏村魏安路76号)、高新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孟河镇小河经摩中路1号)。
7、问:“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同城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

第二章  纳税申报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2、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带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3)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发生进口增值税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5)部分进项抵扣项目统计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发生需汇总采集运费抵扣的纳税人报送);
(7)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经营单位填报);
(8)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提供);
(9)机动车统一发票抵扣清单(发生机动车抵扣的纳税人报送);
(10)《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税控盘(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1)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12)税控IC卡。
3、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4、问: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报送);
(3)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6)《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扣缴义务人报送);
(7)Ⅰ、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Ⅱ、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Ⅲ、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Ⅳ、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月份排产计划(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8)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5、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适用查账征收);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3)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问:申报表填报的数据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说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7、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或到原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8、问:纳税人发现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9、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第三章  认证报税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报税?
答:征收期内,一般纳税人自行持税控IC卡(或报税软盘)、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也可通过自助报税认证一体机上自行进行报税。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问: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每月工作日,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 窗口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也可通过自助报税认证一体机上自行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4、问: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答:不是。一般纳税人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均可通办。
5、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答: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常州市国税局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申请补打。

第四章  发票购销

1、问: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认定应到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
2、问:“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答:“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纳税人可选择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领购和验旧手续。
3、问: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需持下列资料在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发票管理窗口按月供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控IC卡;
(2)购票员身份证件;
(3)《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
(4)发票购领簿;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记账联)。
4、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答: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或“次供量”的,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购发票手续。
5、问: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常州市国税局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
6、问: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常州市国税局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7、问:个体工商户领购、验旧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答:不全是,个体建账户领购、验旧发票实行“同城通办”。个体“双定”户领购发票仍在各主辖区代征点办理。
8、问:如何办理退票?
答: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发票发售机关申请退票处理。

第五章  代开发票

1、问: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哪些资料?是否需要审批?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常州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专用发票,需携带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销售合同或相关业务履行的证明;
(3)税收完税凭证。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无需审批。
2、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
答:如果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错误,需要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回原受理机关办理。对于申请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的发票,按照总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代开发票退回或作废产生的退抵税问题,必须回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3、问: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代开普通发票?
答: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常州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销售1000元以下的、农民个人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3000元以下的不须出具书面确认证明);
(3)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需提供相关证明;
(4)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4、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当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当月又发生了退货,应到原代开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5、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隔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隔月又发生了退货,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应到原代开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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